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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 · 空白未使用字軌

空白發票上傳

選擇發票期別,確認期限後,依步驟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上傳。

查詢上傳期限

預設為最近結束的兩個月期;可切換過去期別。

最遲上傳日 選擇期別後顯示

假日不順延。若單月 10 日為週末、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仍以 10 日為期限,請提前辦理。

前往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 ↗

本頁不會接收發票號碼或登入資料;實際上傳須在財政部平台完成。

上傳操作步驟

  1. 登入官方平台選擇「營業人」身分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2. 核對未使用號碼在開票系統或加值中心核對當期已配號範圍、最後一張已開立號碼及空白未使用號碼;如由加值中心代傳,先確認其是否已完成。
  3. 找到上傳作業依序進入「營業人功能選單」→「每單月 10 日前應辦理事項」→「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作業(BTB404W)」。
  4. 新增並送出選取正確期別,按「新增」,依平台欄位填入統編及空白字軌資料,確認起訖號碼後存檔。
  5. 返回查詢確認切換 BTB404W「查詢」頁籤,核對已上傳資料的期別、字軌與號碼是否完整。

跟著圖片操作

依照實際平台畫面逐步操作。點圖可另開原尺寸查看;截圖中的舊期別僅供辨識畫面,請以自己的發票期別與當前平台欄位為準。

01

登入「營業人」帳號

由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首頁右上角點「登入」,選擇營業人身分並完成登入。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首頁,右上方有登入入口
平台首頁右上角「登入」。點圖放大。
02

先核對最後開立的發票號碼

在平台「營業人功能選單 → 查詢與下載 → 發票查詢/列印/下載」,選當期銷項與期別,找出最後一張實際開立的號碼,再和當期配號範圍核對。

平台發票查詢畫面,標示查詢與下載選單、銷項、發票期別,用以核對最後開立的發票
查詢當期銷項發票,核對最後一筆號碼。點圖放大。
03

從左側選單找到空白字軌作業

依序點「營業人功能選單 → 每單月 10 日前應辦理事項 → 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作業(BTB404W)」。

平台左側選單中,營業人功能選單下的每單月十日前應辦理事項及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作業
左側選單位置。原圖尺寸較小,依原尺寸顯示;點圖放大。
04

查詢當期期別,再點「新增」

先選擇本次要上傳的發票字軌期別及營業人統編,查詢是否已有資料;若仍有未上傳的空白字軌,切換「新增」頁籤。

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作業的查詢表單與新增頁籤
期別查詢與「新增」頁籤。點圖放大。
05

填入實際未使用的字軌與號碼

在「新增」頁籤確認統編、發票期別,按欄位填入實際未使用的字軌與起訖號碼,再按「存檔」。截圖中的範例期別不可直接照填。

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的新增頁籤,可填字軌、發票起號及訖號
新增資料畫面及字軌、起訖號碼欄位。點圖放大。
06

回「查詢」確認存檔結果

存檔後回到 BTB404W「查詢」頁籤,重新選期別與統編,核對已上傳的空白字軌和號碼範圍是否完整。

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作業左上角的查詢頁籤,用於上傳後確認資料
回到左上角「查詢」頁籤,確認已存檔資料。點圖放大。

辦理前再確認

空白字軌的傳輸與營業稅申報是不同作業。平台可能於次期開始第 7 日寄出未上傳通知信;收到通知時,請檢查是否漏傳並在期限前完成。逾期或傳輸不完整,應盡速登入官方平台核實並補正。

法規參考:財政部空白字軌傳輸提醒、財政部電子發票存證時限說明。